(十七)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和专项整治责任分工。各行业管理部门、各行业管理办公室既要认真履行生产管理职责,也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程度。具体职责:
(1)煤矿: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烟花爆竹:市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行业管理工作;
(3)公众聚集场所:市公安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4)道路交通: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负责道路(含客运车站)旅客运输安全秩序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整治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机安全整治工作;
(5)水上交通:市交通局牵头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市水产局负责渔业船舶的安全整治工作;
(6)非煤矿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7)危险化学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8)民爆器材:市公安局负责民爆器材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9)建筑施工和燃气:市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和燃气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10)锅容管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锅容管特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11)三线交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三线交越专项整治的组织工作;市广播电视局、九江供电公司、九江电信公司、九江移动公司、九江联通公司负责三线交越的整治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12)学校、幼儿园:市教育局负责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13)旅游景区: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及设施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14)市行业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其中:纺织、建材、冶煤、轻化、商业、物资、机械电子等行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负责本系统的生产安全管理);
(15)中央、省属驻市单位负责本单位和所属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
(16)市国资委负责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17)各市(县、区、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上述行业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指导和协调。
(十八)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工业园区内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工业园区负责人是本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工业园内的安全设施必须与园区同步规划实施,安全设施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新进园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 对工业园区要组织进行一次清查,对园区招商引资、新上项目没有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补办手续,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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