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九府发[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经2007年7月24日第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状况仍未改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实际,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的良好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做保障。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仍有安全投入不足,落实“两个主体” 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管理“缺位”等诸多问题。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清形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珍惜生命,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九江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要切实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严格监管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