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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络。 建立方便、快捷、畅通的信息渠道,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12315”进农村为依托,各村配备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村干部兼任),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12315”、“1236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以农村消费者维权组织为依托,广辟食品安全信息渠道。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四、加强领导,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级要层层签订农村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权一致,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要于今年上半年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各级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建立综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制度,从体制上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

  (二)加大扶持力度。 建立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鼓励扶持农村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食品安全的人才培养、宣传培训和科技开发。金融、财税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信贷和税收优惠,重点扶持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对商贸龙头企业到农村开办食品连锁超市和连锁店,要落实贷款、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监管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证照办理程序,积极支持农村食品连锁超市、连锁店和“放心店”建设。各级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三)形成监管合力。 相关部门要按照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农村食品供应和消费特点,突出工作重点,下移监管重心,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快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整合执法力量,统筹协调各执法部门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的建立。要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执法水平,坚决杜绝“以收代管、以罚代管、重复检测”和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的发生,对因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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