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市政府成立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实施公务员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组织、人事、编制、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既是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的重要组织者,也是
公务员法规定的管理对象,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工作中发挥好领导和表率作用。组织、人事部门要主动担负起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
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精神实质,按照中央、省和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
公务员法的工作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3、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地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和各项配套政策法规。
4、严明纪律,确保稳定。
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要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工作标准、统一操作程序,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6〕5号),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由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公务员登记工作期间,要按照有关要求,暂停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同时暂停审批参照管理单位。各地各单位在实施
公务员法中,对可能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报告,加强领导,稳慎处理,确保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