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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意见


  (八)金融押运车、110联动车辆、危险品运输车GPS卫星定位设施安装率达100%;广泛动员出租车、私家车、商务车、公务车等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鼓励和动员居民家庭安装使用监控、联网报警等技防设施。

  (九)全市所有网吧安装监控装置,安装率达100%。

  (十)面向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阶层、各行业,动员推广防范效果较好的联网报警设施。

  四、建设步骤

  在现有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分三期三年进行:

  一期主要完成对全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统一规划,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报警与监控中心,完成社会面、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

  二期重点完成居民小区、单位内部等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

  三期完成对报警与监控系统资源的整合,使报警与监控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充分的共享和利用,实现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切实摆上位置,建立党政领导、政府负责、综治牵头、公安承办的运行机制。比照市里的做法,各县区要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牵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科技强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推进该项工作。要按照“同步建设、同步规划”的思路,对新建的城镇,要对报警与监控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对于新建的建筑设施,规划中必须有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内容,否则规划部门不得批准其规划。要加强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过程的督查,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

  二要确保经费落实。各级政府要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经费投入上给予充分保障。对于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和公共场所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经费,按“分级承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承担,并列入财政预算;对于社会上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经费,按“谁出资谁受益、谁的场所谁建设”的原则进行。

  三要争取广泛支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民心工程,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要通过宣传,使人人都明确自己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中的责任。要努力争取广大群众对建设工作的支持,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多方参与、齐心共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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