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管理重点,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管理质量。
(二)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突出抓好城市规划、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用行业、市政设施、生态与人居环境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和建设行政执法的管理。各有关单位可以从实际出发,确定各自重点工作内容,形成管理特色。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搞好城市管理有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配合、协调和衔接。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行业标准,学习借鉴先进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地逐步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全面发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普及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
(五)建章立制,文明执法。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城市管理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体系,建立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监督到位、责权统一的管理机制。加强城市日常管理,提高建设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政府公共管理和人民生活环境的具体行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
濮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
一、城市规划管理
(一)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规划和专业规划齐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近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主要商业中心、行政办公区、机场和火车站、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要地段编制有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编制水平不断提高,3 年内获得1 项以上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规划设计奖;各类城市规划的修编和调整依法、依程序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调整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二)规划实施。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审批建设项目;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不审批建设项目;建立并执行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和内部监督制度;城市规划严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城市规划许可无违规越权现象;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依法严格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