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州、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通知的检查验收内容和标准,对县、市、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对重点矿区和重要矿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二)各州、市对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或未按要求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任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
(三)各州、市要高度重视自查验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抽调得力人员,制定周密方案,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国家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各州、市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总体要求,抓紧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自查验收,并于2007年12月10前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同时抄送省整规办。
(二)省整规领导小组将于2007年12月中、下旬,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组分赴各州、市,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省整规办和省土资源厅将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以适当形式通报检查验收结果。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州、市,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探矿权、采矿权审批。
附件:云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检查验收标准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云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检查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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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验收 │ 检 查 验 收 标 准 │
│ 项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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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 │1.政府高度重视整顿规范工作,将整顿和规范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
│部署和安排│,并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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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州、市和县、市、区制定了年度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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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巩固并│3.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云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 │
│不断扩大整│检查验收意见的函》(国土资函﹝2007﹞280号)和《关于认真落实检查验收 │
│顿工作成果│意见巩固整顿成果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0号)要求,对整顿和规│
│ │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
│ ├──────────────────────────────────┤
│ │4.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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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动态巡查制度,对所有矿区明确了监管责任单位和具 │
│ │体责任人,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巡查。重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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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苗头的地区,开展了专项整治,特别是 │
│ │对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
│ ├──────────────────────────────────┤
│ │7.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对关闭矿 │
│ │山,及时切断了电源,清缴了爆炸物品,切实做到了“三不留一毁闭”。 │
│ ├──────────────────────────────────┤
│ │8.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部、省督办、新闻媒体曝光、群│
│ │众举报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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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稳│9.编制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展改革 │
│妥地推进矿│委备案。 │
│产资源开发├──────────────────────────────────┤
│整合 │10.编制完成了省确定的重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
│ ├──────────────────────────────────┤
│ │11.完成了省确定的重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整合矿区内矿产资源开 │
│ │发利用水平得到了提高,安全生产得到保障,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事件得到│
│ │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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