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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年-2010年)

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年-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国务院批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及相关政策法规,深化《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的有关内容,针对当前住房保障的一些问题,特此编制《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

  第2条 相关概念
  (1)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按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2)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两限房”或“两限”商品住房)是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解决市民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点,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1)落实国务院批复和实施北京城市空间结构调整方向的原则。统筹中心城、新城协调发展,兼顾城市发展现状,同中心城功能调整优化相结合。以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建设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2)积极履行政府职能的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
  (3)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原则。充分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以及北京人口聚集压力较大和土地等资源紧缺的客观情况,根据北京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行和引导合理的保障住房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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