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目布局:规划实施优质粮油基地建设项目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按照“两增、六化、一提高”的要求,与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协商配合,作好农业科技推广、农机具配套等相关准备工作。规划实施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的区县(自治县)要以“改土、治水、兴林、修路、建园”为重点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做好优质苗木引进、培育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以项目规划为基础,项目申报的内容包括了所有的项目规划内容。此外,项目申报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立项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搞不搞,怎么搞,由项目区农民说了算。因此,项目申报前,应进行广泛公示,认真听取项目区农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只有取得了项目区2/3以上的农民同意立项开发和投工投劳的意见书方可立项。要建立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建补机制,在建设措施上,积极推行“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的方式,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2、完善领导审批手续: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千秋大业,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各区县(自治县)农综办、财政局必须建立项目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或政府分管领导报告项目规划和初选工作,并根据领导意见筛选上报各类项目。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经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或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
3、建立竞争立项机制:各区县(自治县)要不受地域限制,不拘一格选择好项目,并实行竞争立项。从2008年起,凡申报年度土地治理拟建项目,必须同时上报1-2个备选项目,供审批部门筛选,未选入当年建设项目的,存入项目库备用。因此,区县(自治县)农综办要积极帮助项目申报乡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筛选工作,编制好项目建议书,确保上报项目充足,凡只报拟建项目不报备选项目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项目类型选择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分类:我市可安排的第七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类型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其中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投资占70%以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投资占30%以内。按照这个比例,结合我市不同地区的环境条件和项目特点,原则上将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安排在生态脆弱,自然环境保护任务较重的三峡库区和武陵山区,其余地区原则上安排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具体确定项目类型的意见是:
1、已定农业综合开发粮油重点县,其项目区应安排中低产田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