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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第七期项目规划和200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第七期项目规划和200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农综发〔2007〕104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
  我市2008-2010年将实施第七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了在2008年项目建设中开好头,起好步,确保第七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益建设,各区县(自治县)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认真搞好项目规划设计,切实避免项目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第七期项目规划和2008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市第七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规划立项和建设管理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以统筹城乡综合改革配套实验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方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农业科技进步为支撑。着力搞好中低产田改造,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尤其是田间工程的建设力度;着力搞好生态综合治理,加大营造特色经济林对小流域的治理力度。通过科学合理规划,搞好资金整合,严格规范管理、建设优质工程,创造一流效益,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开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在项目规划立项和建设管理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土地治理项目继续向优质粮油和柑橘重点开发县倾斜,实行集中投入,重点开发。
  2、规模开发原则。严格控制土地治理项目的个数,保证每个项目的规模。项目必须按灌区、流域或某一相对完整的区域进行集中连片建设。
  3、以人为本原则。土地治理项目的确立,要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取得拟建项目区多数群众同意立项开发的意见书。
  4、因地制宜原则。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要围绕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同时,要根据平原、丘陵、山地等地形、地貌的资源优势和制约当地农业生产的主要障碍性因素,制定不同的土地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5、综合治理原则。在项目规划中,坚持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水利、农业、林业、科技措施综合配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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