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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农家书屋”捐赠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捐赠方式

  可以捐书,也可以捐钱。捐书的,可以直接送到自己联系确定的行政村,也可以由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捐钱的,可统一送交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图书。

  五、“农家书屋”建设标准

  国家规定:每个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各类出版物配置总价不低于2万元。

  捐建和包建标准:有条件独立捐建1个书屋的,所捐赠的文学社科和医疗卫生等其它类别图书应不少于700册、报纸2-3份,期刊10余种、光碟40-50种。再有条件的还可以捐赠电脑、DVD机、电视机、桌椅、书架等与书屋建设配套的物品。

  单位通过捐款捐建的,一个书屋捐款2万元。

  集中捐赠活动告一段落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捐赠活动,帮助已建成的书屋增添和更新品种。

  六、捐赠工作的组织开展

  (一)市和县(市)、区领导应主动带头包建“农家书屋”。

  (二)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市直各部、委、办、局开展捐建活动。

  (三)市国资委、建委、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组织所管理和监督的行业单位参加捐建活动。

  (四)市工商联组织大、中型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参加捐建活动。

  (五)团市委组织驻长大专院校团组织参加捐赠活动。

  (六)市科技局组织驻长科研院、所参加捐建活动。

  (七)市政府金融办组织驻长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单位积极参加捐建活动。

  (八)市出版局组织各出版、发行单位参加捐赠活动,有条件的鼓励多捐。

  (九)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开展为“农家书屋”捐赠图书活动,鼓励为广大农民捐一本书,献一份爱。社区要在居民区内设图书捐赠角,并设专人负责对捐赠图书的登记保管工作。

  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包建“农家书屋”数量见《长春市市直机关和单位“农家书屋”包建一览表》。

  七、捐赠相应规定

  (一)捐书1000册以上、捐钱2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国家统一制式的“农家书屋”标牌上刻上捐赠单位的名称或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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