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办〔2007〕27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和部署,经研究决定,自今年5月份开始,利用一年多时间,在全市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下简称“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党建工作、强化核心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建设和谐社区”这一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为实现合肥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总体要求,以社区和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重点,以“连心工程”建设为载体,以创建示范街道党工委和示范社区党组织为抓手,以制定有关配套措施为保证,抓基础、促规范、树典型,推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要通过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提高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素质,进一步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能力,努力实现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进一步规范街道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及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重视在城市新区、开发区、新建居民区建立党的组织,进一步加大在“两新”组织特别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规模较大的新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实现应建党组织组建率始终达到100%。按照“无党员抓发展,有党员抓组建,有组织再规范,规范后再拓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努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广泛覆盖的街道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同时,健全和完善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构建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