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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收取外来“三无”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偿等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收取外来“三无”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偿等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1999]40号)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呈批外来三无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外来三无人员管理教育中心对“三无”人员收容,审查,教育,培训遣返等工作过程适当收取生活补偿费,其标准暂按每人每天不超过5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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