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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在铁路专用线上接轨是否允许收接轨费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在铁路专用线上接轨是否允许收接轨费的批复
(大价工字[1999]11号)
普兰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在铁路心专用线上接轨是否允许收接轨费的请示》(普价发[1999]9号)收悉。经请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答复如下:在专用线上收取接轨费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在共用专用线上可以收取使用费,标准由地方物价部门根据投资情况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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