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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南海明珠”滚装船客票价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南海明珠”滚装船客票价的批复
(大价工字[1999]14号)


大连康大船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客票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大连市物价局、交通局转发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调整交通部直属水运企业客运票价的通知》(大价发[1999]67号)精神和企业经营情况,经研究,民意你公司上报的部分舱定室等级票价调整标准,即二等舱由142元调到162元;三等舱由121元调到128元;四等舱由78元调到86元。票价内含3%旅客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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