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各区县要采取措施,确保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相对薄弱学校的结构性缺编需求,促进教师的合理配置。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引导教师做到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奉献。依托“绿色耕耘”、“春风化雨”、“金色种子”行动计划,实施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在3年内对市区骨干教师培训一轮。全市每4年举行一次小学教师基本技能竞赛展示活动。区县也要制定规划,设立专项经费,确保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落实。
(十一)在完善岗位聘任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干部教师交流制度。继续落实和完善城乡百对学校“手拉手活动”、城镇优秀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城镇校长、骨干教师到农村和一般学校交流,将优质学校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带到一般学校、农村学校。
(十二)加强小学教育教学规律研究,正确引导小学教育发展方向。充分发挥首都高校和科研单位优势,把握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探索小学教育规律,加强对小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各区县要从政策导向、经费投入、专家聘请等方面为小学开展科研和培训提供保障。加强小学教研员队伍建设,以提高小学教育质量为重点,每学期组织市、区县教研部门进行课堂教学视导,发现和分析、诊断问题,加强对小学教学常态下的科学引导,促进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十三)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创造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加强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强化对学生成长过程的科学、真实记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增强其在小学升入初中过程中的科学作用。加强小学、初中衔接研究,创造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宽松和谐教育环境,正确引导小学教育发展方向。
(十四)创新资源整合模式,促进学校特色发展。进一步整合区域教育资源,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促进区域内设施设备资源、课程资源、人才资源共享,努力促进每一所小学提升办学品质。加大对文化环境、文化资源、实践条件等项目的投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校本研究,鼓励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定位,大胆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办学模式、管理方式和教学形式。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十五)加强对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统筹和领导。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坚持市级统筹,区县政府为主的原则。市级负责全市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统筹、指导和整体推进工作,督导检查区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加强全市小学规范化建设情况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市级将成立北京市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建立两委领导联系若干重点建设小学制度,具体指导小学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六)各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小学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区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区县教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域小学发展的五年规划,规划要有总体情况、布局调整及发展目标、具体措施、重点任务、保障条件等。在此基础上,要指导每一所小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促进每一所小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