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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

  (四)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到2012年,全市各区县小学教育布局基本合理,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市小学2010年底前在专用教室建设、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项目上按标准达到基本均衡)。农村完全小学和城镇地区相对薄弱小学教育质量显著改善;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干部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骨干教师分布合理;小学生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特别是身体、心理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二、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
  (五)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小学教育的布局规划。各区县要按照“适度超前、规模适宜、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适应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制定新一轮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调整区域内小学教育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布局调整过程中,要继续加强县镇学校建设,注重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
  (六)全面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作为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硬件达标指标。新建学校要按照新的标准规划和建设,现有学校到2010年要在专用教室建设、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主要项目上达到新颁标准。各区县要逐校提出达标时限和要求,优先重点支持城区办学条件困难学校和农村完全小学的达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关注学生在安全、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七)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健全和落实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保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区县一律不得将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实验班。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对现有超大规模学校,各区县要采取措施,控制硬件再建设水平,逐步过渡到适宜规模办学。
  (八)坚持内涵发展,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端正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继续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面向全体学生,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控制度,用2年至3年时间建立和完善小学教育质量监控和教学指导体系;加强学校课外教育、体育、美育、卫生等工作,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增加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和谐、宽松的环境。
  (九)加强小学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小学管理水平。加大小学校长和中层干部培养、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小学校长高研班”、“名校长工作室”等途径提高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市、区县要采取措施,重点加强农村完全小学和城市办学困难学校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在5年内都能接受一轮系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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