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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本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本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本市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本市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七年九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精神,推进本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完成《北京市小火电机组关停责任书》目标,促进电力工业节能减排“上大压小”工作,实现首都能源设施升级改造,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重要意义
  (一)关停小火电机组是实现本市“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0%和20%目标的重要措施。在本市电源结构中,燃煤、燃油小火电机组装机容量约占火电机组总容量的40%,这些小火电机组发电能耗高、污染排放大、运行年限长,对电力工业节能减排和健康发展带来较大影响。关停小火电机组,对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本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至关重要。
  (二)关停小火电机组可以大幅度提升本市能源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增强运行安全。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发展受环境、资源、经济的约束越来越高,运行调控的难度进一步加大。抓住当前电力供求矛盾逐步趋于缓解的有利时机,用清洁高效环保大机组替代小火电机组,是实现本市能源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电力工业结构调整、增强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
  (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目标,以关停小火电机组为契机,以热电发展需求为基础,加强能力建设,调整机组结构,合理安排大型节能环保的替代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提供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保障,努力构建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能源体系。
  (四)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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