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期限:2008年1月底
20.在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设施,实现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图书馆四级网络与政府信息的畅通和链接。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月底
21.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及各部门便民电话负责制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办法。
主责单位:市信访办、各区(县)政府及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2.各区(县)、市政府各委办局要指定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申请信息公开的场所及咨询、受理电话。
主责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完成期限:2008年1月底
23.各区(县)和各部门(单位)网站按照全市统一的规范性要求,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
主责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完成期限:2008年2月底
五、开展教育培训、宣传和验收评估工作(6项)
24.制定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方案。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办、市保密局、市行政学院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上旬
25.举办市、区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讲座。将
《条例》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内容。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学院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中旬
26.开展对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包括:编制公开目录、指南、年度工作报告,清理政府信息、掌握保密审查程序、处理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市信息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保密局、市行政学院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7.制定宣传提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开展
《条例》宣传工作,引导公众正确查询政府信息,按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市新闻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完成期限:2008年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