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责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0.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协调工作办法。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市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主责单位:市新闻办、市政府办公厅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2.在《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基础上,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相关内容。
主责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档案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规定,制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索取政府信息收费实施办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8年2月底
14.制定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办法。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市保密局
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
15.制定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市新闻办、市网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
16.参照市级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度报告等制度的规范文本,建立健全本地区(街、乡、镇)、本系统相关工作制度体系。
主责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
17.市政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地铁、通信、邮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办法。
主责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局、
市计生委、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期限:2007年12月底
四、落实场所和设施(6项)
18.建设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办单位:市信息办
完成期限:2008年2月底
19.在市、区(县)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设施。
主责单位:市档案局、各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