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社区共建活动。 广泛开展卷烟诚信经营签约、卷烟零售户自律管理、卷烟零售明码标价及科普宣传、助残扶弱等文明共建活动,打造诚信守法、友善互助的文明示范社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必要的社区捐助、节日慰问等形式为社区群众送温暖、办实事;积极参与社区相关活动,为社区文明建设和公益事业出资出力,树立烟草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06年10月下旬)。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部署、层层发动,加强宣传、广造舆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烟草专卖的重要意义和方式方法。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利用专栏、板报等形式宣传有关政策,发动居民积极举报违法经营,共同监督经营业户。
(二)网络建设(2006年11月1日-12月底)。 按照成熟一个推行一个的原则,尽快在市、县(市、区)城区内建立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网络。网络建设要达到“三化”(组织机构网络化、监督队伍专业化、管理工作制度化)、“三结合”(烟草部门与街道社区相结合、烟草稽查员与社区监督员相结合、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六个一”(成立一个组织机构、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建立一支监督队伍、固定一间办公室、配置一组办公用品、购买一部通讯工具)标准。
(三)组织培训(2006年11月-12月)。 对从事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培训,使其掌握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办案程序和基本方法。社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要注重学习社区工作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结推广(2007年1月-6月底)。 2007年1月,对推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07年上半年,扩展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范围,逐步向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矿区推广。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方式。要围绕社区化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利用社区场所、设施,通过宣传栏、明白纸及组织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积极组织烟草专卖咨询服务,广泛开展投诉举报受理,使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深入人心,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