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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泰安市烟草专卖局推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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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完善社区监控网络。 建立以行政执法部门、社区烟草专卖监督人员和卷烟网络单位经营者为主体的信息监督网络,实现对社区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社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社区居委会派出,主要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卷烟零售市场日常管理,收集处理社区专卖监督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等。社区烟草专卖监督人员从社区居委会干部或热心社区工作的居民中聘任,由社区提名、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颁发聘书,在社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责任区内卷烟零售户的经营行为,及时记录反馈各类涉烟不法活动信息等。社区内有关单位要搞好信息收集传递,及时掌握社区卷烟市场最新动态,并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反馈信息;社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要定期与社区有关单位沟通情况,争取支持,积极解决实际问题。

  (二)实施市场综合监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社区卷烟零售户访销配送工作的监督,严厉打击各类涉烟非法活动,净化卷烟市场;公安、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形成联合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城管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清理整治零售户乱设摊点行为;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内零售户的税收监管,严厉查处偷、漏税行为;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牵头作用,引导街道社区支持、配合和参与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卷烟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协调行动;社区居委会是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的主体,要发挥熟悉辖区及居民情况的优势,协助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

  (三)优化市场营销布局。 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城市建设规划和居民消费需求,按照卷烟零售户布局规划以及诚信等级管理标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沟通、磋商等办法,定期向街道社区通报卷烟零售户布局规定、办证条件以及零售户的现状等情况,主动征询街道社区的意见,及时增减调整卷烟零售户,不断优化烟草零售布局。对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及社区招商引资过程中符合申办零售许可证条件的,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对烟草零售户的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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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度。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协调、沟通,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整顿社区卷烟市场、共建社区精神文明协议书。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与烟草专卖监督人员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责任。二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有关单位要建立监管记录、工作台帐,设立举报系统,做好责任区内烟草市场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社区专卖管理和卷烟销售情况,分析社区卷烟市场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协调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四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七无”目标和烟草市场净化率、卷烟销量、零售合理布局等指标作为社区工作的内容,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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