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治理整顿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应该走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少。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走群众路线,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大稳定、小调整”原则。 治理整顿工作,不能随意打破村组界限,避免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大面积统一调整。
(四)依法流转原则。 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五)不损坏成物原则。 治理整顿工作,要注意尊重农民的劳动成果,不得以落实土地承包政策为由损坏地上设施及青苗。
三、工作标准
(一)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要落实到位。 将农村土地承包落实到户,签订30年不变的承包合同,落实承包面积、承包地块、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及基本农田“五到户”规定,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补发工作。
(二)消除“两田制”或多留机动地问题。 对“两田制”或超标准预留的机动地,必须按人均原则重新分配到户,补签合同、填入经营权证书,并取消向农民收取承包费用。要严格机动地使用管理,全面整顿机动地超出5%限额以及承包期过长等问题。
(三)无随意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现象。 承包期内,严格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除极个别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外不得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土地,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相对稳定。
(四)无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现象。 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主体地位,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的规定进行土地流转,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五)无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现象。 征占、征用农民土地依法予以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补偿款,并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方法步骤
这次治理整顿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8月20日-9月1日)。 各级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或发放宣传册、张贴明白纸等方式,积极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
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和治理整顿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