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固定资产投资科(挂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省基建基金的申报和回收工作;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落实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国家和省、市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项目稽察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市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受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国家、省出资的泰安项目的稽察工作;配合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稽察办对国家、省出资的泰安项目的稽察工作;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六)对外经济贸易科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安排全市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名册;负责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负责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管理;参与审核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的设立。
(七)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渔业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参与协调东平湖开发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
(八)工业与能源交通科(挂市稀土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市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提出全市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分析预测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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