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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产学研工作的意见

  (三)积极开展产学研活动。 通过组织民营企业与驻泰高等院校座谈会、产学研联合现场会、企业人力资源、技术创新与融资调查、“百名教授泰山行”等各种产学研活动,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与驻泰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联系,推动产学研活动的深入开展,力争年内全市有3-5家民营企业与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产学研科研教学示范基地。

  (四)培育一批产学研联合示范基地和示范点。 坚持以企业技术创新为主线,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让与联合技术创新,实现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突出抓好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和新型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学研联合项目,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机械制造、医药、食品、纺织等支柱产业技术水平,抓好一批对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产学研联合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搞好示范基地或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把产学研合作不断推向深入。

  (五)加快推进产学研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产学研联合,努力造就一批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技能配套、创新意识强的应用型、开放型、复合型创新人才。一是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高新技术人才来泰创业,对有突出贡献、掌握核心技术的拔尖人才,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建立人才特区,千方百计留住人才。二是实施人才培养计划。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泰讲座、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作为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经常性地提供学习深造机会,提高文化层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三是健全用人机制,合理使用人才。重视知识和技术价值,营造积极创新氛围,合理使用人才,确保适才适用。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潜能,促进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对在产学研联合、技术进步、成果转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和特殊人才实行重奖,确保收入与效益挂钩。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产学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办等部门负责人和驻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产学研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推进产学研联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全市重大产学研联合活动,协调解决好全市民营企业产学研工作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产学研联合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来抓,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利用产学研平台,积极寻求与各合作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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