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加强对取得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定期的继续教育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三)建立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
--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以兼职为主、专兼结合的高素质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创造条件,鼓励专职教师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兼职教师要在政治强、业务精、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中择优聘任。建立完善继续教育师资库,争取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继续教育师资资源共享。
--加强继续教育教材体系建设。 根据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紧密结合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需求,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和筛选一批继续教育优秀教材,实现教材的及时更新,增强继续教育教材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制定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加强培训监督和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基地资格核准制度和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对现有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重新核准公布,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逐步形成能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布局更趋合理、功能更趋完善的继续教育基地网络体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培训机构的现有办学条件,发挥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四)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引进国外先进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技术和培训理念。密切与国内外继续教育机构、团体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全国及国际继续教育活动,了解继续教育当前发展动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做法和经验。开辟国(境)外继续教育渠道,举办国(境)外继续教育培训、考察活动。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 各级政府要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逐步形成政府人事部门综合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各企事业单位都有相应机构或人员负责的工作体系。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按照“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的要求,健全继续教育机构,充实工作人员,重点做好政策制定、规划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等宏观管理工作,以及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工作。市政府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继续教育工作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继续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规划计划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能力规范、考核等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登记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工作机构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工作网络,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