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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和《泰安市“十一五”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山东省“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和《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开发能力、成果转化能力为核心,认真实施科教兴泰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 逐步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十一五”期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率达到90%以上,每人每年参加脱产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专业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创新能力、科技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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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任务 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继续教育工作法制化、制度化。 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尽快制定《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制度。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全市继续教育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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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 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和省里的要求,对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五大行业,特别是我市的汽车、无机非金属材料、输变电设备、化工、食品五大主导产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为主题的知识更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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