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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实行裸(散)装食品标牌公示制。 裸装、散装食品要以标牌的方式,公示食品名称、生产(加工)地点、主要原料成份、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销售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让消费者掌握质量和生产有效期限,达到明示消费者、制约经营者的目的,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保证食品质量。推行食品标牌公示的范围为乡镇农村固定食品经营户、农村集市、庙会经营摊位、流动食品经营摊位、前店后厂食品加工经销户。
  (五)创建“食品安全绿色村镇(社区)”。 今年下半年,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绿色村镇(社区)”创建活动。食品安全绿色社区(村镇)的基本条件:一是地方政府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健全完善,落实到位。三是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四是工商机关监管到位,社会监督网络作用突出;辖区经营、消费环境诚实守信、和谐有序,农民消费者满意。创建活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先试点后推广,选好试点村镇,积累工作经验,逐步全面推开,保证“食品安全社区(村镇)”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鼓励发展连锁经营。 发展连锁经营,提高经营食品质量,是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的治本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规模较大的连锁企业发展农村食品配送网络,为农村提供质优价廉食品,加快农村食品流通规范化,提高农民的消费质量。对流动小商、小贩要逐步规范,积极引导其取得生产经营资格,并向连锁配送发展,杜绝伪劣食品,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三)强化督查考核。 各级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导检查,问责问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理,保证创建食品安全绿色村镇(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区域监管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落实到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责任到人,考核到人,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绿色村镇(社区)”活动。要强化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推动监管措施的全面落实和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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