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2007年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总评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2005-2007年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总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
2005-2007年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总评方案
为迎接2005-2007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检查总评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检查和评估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的成果,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32号)精神和上级有关考评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为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要求,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人为本、与民同心,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整体策划、协同推进,巩固近年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已取得的成效,着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乡环境,促进城市现代化,环境生态化,城乡建设协同发展,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活与社会经济建设和谐并进。
二、 检查考评的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考评范围。 泰安市城市市区、新泰市市区、肥城市市区、东平县县城、宁阳县县城、全市所有村镇。市环境综合整治检查考评小组对县(市、区)进行检查考评,对村、镇进行抽查;县(市、区)负责考评所辖村镇(街居)。
(二)检查考评重点。 根据鲁政办发〔2005〕32号文件要求,在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突出以下五个重点:坚持整治重心下移,开展旧城区、旧住宅区、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坚持城乡统筹,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容镇貌;坚持以人为本,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着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居住条件和环境;坚持资源节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节地、节材、节水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定;坚持环境优先,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垃圾设施运营、管理、收费和改企改制。
三、检查考评的主要内容
检查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考核指标和现场考评项目两部分。
(一)基础考核指标。
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建成区人均道路拥有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万人拥有公交车辆、城市供水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集中供热普及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区全年空气质量Ⅱ级以上天数所占比例、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含县城)修编审批率、新一轮小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修编审批率、村镇道路硬化率、村镇自来水人口普及率、村镇道路绿化率、村镇(山区、平原)森林覆盖率、城中村改造完成率、旧住宅小区整治完成率、危旧房改造完成率、背街小巷整治完成率、棚户区改造完成率、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城市规划区(含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率等。
上述考核指标以全市2006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数据和鲁政办发〔2005〕32号文件确定的指标为评价标准。
(二)现场考评项目。
1、城市旧城区、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全面启动旧城区、旧住宅小区、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整治改造等情况。
2、村镇规划建设与环境整治。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村镇整治计划编制实施情况;开展“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和“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情况;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畜禽规范饲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村镇建设管理队伍等情况。
3、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建设。缓解中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住房困难,妥善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节能、节地、节材、节水。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采用建筑节能新标准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情况;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节水型城市创建情况;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及推广分户计量工作等情况。
5、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除磷脱氮、水质在线检测、再生水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改企改制和运营管理等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中转站、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环卫装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情况;道路保洁和机械化清扫、垃圾袋装化和分类定点收集情况;改善小街小巷、旧居住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情况。
6、城市规划与执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情况;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及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衔接配套情况;城市规划管理和查处违法建设等情况。
7、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市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情况;集贸市场、停车场建设管理情况;人行道、雨箅、井盖、路灯等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地下管网资料档案管理情况;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以及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等情况。
8、城市环境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执行情况;植物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公共绿地、绿色通道建设和住宅小区、庭院绿化情况;开展园林城市、花园式单位(庭院)创建情况;河湖塘沟渠等水系整治及周边绿化、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管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