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泰安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泰安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泰安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十一月三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防止土地资产流失,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部署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6]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目标,以强化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能为手段,按照《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
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
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严厉查处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案件,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