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要注重建立有效的活动机制,不断赋予活动新内容,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做到常抓常新,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把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与合肥“三大推进”相结合,团结动员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把“三大推进”的新任务以及企业和职工发展的新要求融入到创建活动中去,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把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与大力实施“当好主力军、推动新跨越、和谐奔小康”十一五职工创新工程相结合,大力开展职工技能和经济技术创新培训,广泛开展拜师学艺、结对子活动,充分挖掘职工中的绝活、绝招、绝技,做好传、帮、带。大力开展群众性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活动,努力培育一大批精通本职工作的业务尖子、技术能手。

  要把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与已经开展的劳动竞赛有关活动相结合。将争创“四个十大”(十大首席员工、十大标杆班组、十大合理化建议、十大创新能手)活动、“创新立功班组”活动、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活动,整合到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中来。要在继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赋予活动新的内容和时代特征。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取得成效

  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全市各级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出立足基层、面向职工、贴紧目标、体现特点、便于操作的活动方案和活动计划,保证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展开。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党政要大力支持,合力推进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形成党政、工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对活动的检查考核力度,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并把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及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坚持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叫响“工人先锋号”口号。要着眼于建立健全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长效机制,主动会同企业行政和相关部门,制订表彰奖励办法,建立劳动贡献与物质利益、社会荣誉相统一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广泛参与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积极性。要定期分析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要实行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健康发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