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7年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7〕1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07年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郑州市2007年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煤炭经营秩序,提高民用煤整体质量水平的要求,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25号令)的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合理高效地利用煤炭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结合我市民用煤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己任,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对我市民用煤炭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目标是: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企业,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质蜂窝煤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的经营秩序,使市民用上符合标准的放心煤。
二、组织领导
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由市民用煤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其成员名单另行下发文件。
三、专项治理整顿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2007年我市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整顿检查的范围是各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民用煤加工经营企业。专项治理整顿检查的重点是依法查处无煤炭经营资格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证的民用煤生产企业,对生产销售劣质蜂窝煤要严厉查处,坚决根治民用煤生产企业脏乱差行为,对不执行《郑州市工业及民用煤技术要求》DB41/141-1999标准,掺杂使假、偷工减料、噪音扰民、价格欺诈、煤烟、粉尘污染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