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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7〕115号)


市版权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39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07年8月2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部署全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为做好我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打击盗版,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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