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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专题调研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专题调研的通知
(合办〔2007〕35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跨越式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于2007年6月初至7月底在全市城区开展建设和谐社区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实施“三大推进”和建设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全面总结2003年来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的基本经验和主要成效;深入分析现阶段建设和谐社区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我市和谐社区建设面临的发展机遇;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措施,提出加强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为上半年召开的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做好服务。

  三、调研内容
  1、2003年来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合发[2003]22号)等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2、新形势下建设和谐社区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
  3、现阶段影响和制约和谐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4、加强新时期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思路、措施和建议。

  四、任务分工

  调研活动由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市领导带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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