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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工商联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开发(工业园)区以及评选“双爱双评”先进个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范围

  创建和谐企业评选范围:工会组织关系隶属市总工会的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创建和谐开发(工业园)区评选范围:市、县(区)、乡镇(街道)的各开发(工业园)区(包括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工业园等)。

  “双爱双评”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市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投资经营者和职工。

  三、条件

  (一)创建和谐企业评选条件
  1、劳动关系协调。严格依法与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内容合理全面,程序合法,管理规范,有效履行,无违法用工行为;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做到协商充分,程序规范,内容具体,标准量化,操作性强,履约率高;依法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近两年无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发生。
  2、工会作用明显。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民主选举工会主席,职工入会率95%以上;支持工会依法按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落实工会干部的政治、经济和生活待遇,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工会有办公场所、有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工作;工会工作资料齐全。
  3、民主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开展职工民主管理活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知情、参与、监督等民主管理权利;重要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向职工公示。
  4、职工权益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证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为所有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安全生产措施得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发生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建设完善。
  5、企业效益良好。各项社会和经济指标完成较好;热心“送温暖工程”和光彩事业;注意提高职工素质,企业文化氛围浓厚。
  6、“双爱双评”活动成效显著。成立“双爱双评”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企业支持、工会主抓、各方配合的组织格局;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内容、有形式、有总结。

  (二)和谐开发(工业园)区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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