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工商联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开发(工业园)区以及评选“双爱双评”先进个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办〔2007〕34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工商联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开发(工业园)区以及评选“双爱双评”先进个人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工商联关于开展创建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开发(工业园)区以及评选“双爱双评”先进个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5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6]17号)和《安徽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五次会议纪要》(劳协调[2006]1号)精神,自今年起定期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开发(工业园)区以及评选“双爱双评(爱企业的好职工、爱职工的好领导)”先进个人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为目标,创新协调劳动关系方式,促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提升开发(工业园)区形象,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完善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劳动关系双方互利、互爱、双赢的良好局面,为我市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和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