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六日
泰安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
为进一步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安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确保我市艾滋病继续处于低流行状态。
(一)监测网络建设。 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实现二级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到2010年, 建立市级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健全完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网络,全市艾滋病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率、报告及时率达100%。
(二)健康教育。 到2007年底,全市15-49岁的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5%以上。70%以上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人员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65%以上的候车室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到2010年,全市15-49岁的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5%以上。 90%以上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人员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80%以上的候车室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