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40号)
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泰安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泰城的供用水管理,合理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改变现行供水计量收费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节约型社会,经研究,决定对泰城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根据国务院《
城市供水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全省城市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发〔200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的总体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解决日益突出的用水需求与水资源紧张的矛盾,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和科学用水意识,转变传统供水服务方式,减少水资源浪费,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二、实施范围及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
(二)工作目标。 按照积极稳妥、先急后缓、循序渐进、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对已入住住宅供水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全面实施改造,争取3年内基本完成已建成住宅的供水设施改造工作。
三、实施步骤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政策扶持、积极稳妥”的工作思路,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具体步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