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意见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意见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市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八月八日

关于在全市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意见
(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市政府:
  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部署,市建设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经贸委、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我市实心粘土砖(瓦)和新型墙材的生产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并就下一步的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墙材生产使用基本情况

  (一)普通实心粘土砖瓦窑厂的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尚存248处实心粘土砖瓦窑厂,占地2225亩,其中,泰山区8处;岱岳区32处;新泰市71处;肥城市75处;宁阳县44处;东平县18处。每个砖(瓦)厂平均年产量530万块砖,年产实心粘土砖(瓦)13亿标块,消耗粘土约计250万立方米,全市每年毁田约1800亩。实心粘土砖的使用市场主要在乡(镇)、农村和部分县城。

  (二)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使用情况。 目前,全市经省级认定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69家,20多个品种,年生产能力折标砖已达15亿标块,年实际产量折标砖9.6亿标块,已满足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的需要。

  前期,按照上级部署,我市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有关文件(泰政发〔2002〕44号、泰政发〔2007〕16号),并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专项基金征管和部门监管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推广节能墙材的工作力度。目前,我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已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型墙材在全市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70%,其中泰安市城市市区应用比例为100%。全市每年应用新型墙材9.2亿标块,节约土地1700亩,利废249.5万吨,节约能源6.2万吨标煤。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