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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集聚区及服务业大企业(集团)的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集聚区及服务业大企业(集团)的意见
(泰政办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
  为加快培育服务业集聚区及服务业大企业(集团),促进服务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泰发〔2007〕12号),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加快培育服务业集聚区。 服务业集聚区是按照现代产业经济发展理念,以某一服务产业为核心,以信息化为基础,统一规划设计,在一定区域内集聚而成的服务企业集群,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企业集群、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的原则,通过合理布局和有效开发,将相关产业链中互相联系的各类服务业企业聚集在一起,共享资源,协调发展,逐步实现服务业发展的集约化、园区化。近期,重点规划建设和培育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暨产品交易市场、商务、科技创业五类10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力争2-3个进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行列。到2010年,初步形成与城市功能定位相配套、省市县三级服务业集约化园区相结合、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服务业园区体系。

  (二)加快培育服务业大企业(集团)。 服务业大企业(集团)是达到一定经济规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服务业企业,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大公司带动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通过企业兼并、重组与联合,推动服务业资源整合,做大做强具有一定规模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业企业。“十一五”期间,重点培植30个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自主知识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集团,到2010年,争取有3-5家大型服务业企业进入全省百强行列。

  二、认定条件

  (一)服务业集聚区认定条件。

  1、具有科学合理、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发展规划;

  2、设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

  3、具备为园区内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平台;

  4、达到一定经济规模、区域布局合理、产业集聚度较高、配套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具体条件如下:

  现代物流园区:主要以物流企业为主体,以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为载体,重点布局在开发区、铁路或公路枢纽性站场附近,占地面积400亩以上,入区企业20家以上,其中要有2家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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