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所有财政性资金必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也不得将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存入“其他资金”账户。全面清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坚决制止自行设立账户和私设“小金库”行为。在乡镇一级全面实行“零户统管”制度,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和管理各项政府收入,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
(五)加强财务支出管理。 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合规的支出用途和具体承办人、单位审批人的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制度,坚决杜绝滥发奖金和津补贴行为。
(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按照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逐步化解政府债务。全面清理政府债权债务,彻底摸清底数,明确清债责任,研究制定分类化解办法。坚决控制新增不良债务,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的相关规定。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偿债准备金,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七)加强财产物资管理。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国有资产产权性质和用途,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努力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和公物私用现象。
(八)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财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从业水平。加快会计核算体系、内控体系、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加大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偷逃税、做“假账”和扰乱会计市场秩序的行为。做好“村财乡管”,逐步推行 “乡财县管”管理模式,努力规范乡村财务管理。
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实现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制化
(一)完善收入征管机制。 健全收入预算约束机制,在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上,充分体现提高“两个比重”的要求。健全收入目标责任制,将收入任务量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征管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收入预算真实可靠。健全社会化综合治税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健全税源监控机制,加强税源动态监控和分析研究,及时改进和加强收入征管。健全收入考核机制,重点考核税收增长和税收比重,调动各级加强税收征管、改善收入结构的积极性,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