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工作局面。要突出组织好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的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协同作战,联手查处,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对部分地方产业集群产品质量存有缺陷的,通过质量整治,提高标准化水平,形成区域品牌,防止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各级要加强监管部门的装备建设,切实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公安司法机关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恶性案件要依法侦破判处,震慑违法犯罪;监察机关要认真检查各级履行职责、落实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情况,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失察行为。
(四)源头把关,完善标准体系。 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制修订一批急需的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标准,清理淘汰一批落后标准。对地方特色农产品、特色食品,各县(市、区)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地方标准目录。要建立健全存储、运输、批发、销售等环节经营管理规范及标准。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竞争力、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企业标准。这类企业要作为重点保护企业,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帮助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五)标本兼治,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实行“三员四定”(即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进四图”(进村、进户、进企业,变化动态图、行业分布图、责任落实图、安全警示图)、“两书一报告”(责任书、承诺书、质量情况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企业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工作步伐,尽快形成对安全类产品全过程监控机制。要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定期公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的违法行为,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吊销许可证照。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查落实。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产品质量知识,宣传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和优良品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跟踪报道典型案件,提高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监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市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督导,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整治行动情况情况,每两周要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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