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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7〕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5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05〕5号)要求,修订后的《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要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尽快进行本县(市)、区,本部门,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切实把地震应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第172号令)、《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行动。
  1.4 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立即按照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
  1.4.1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 预防为主。做好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组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4.4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应急物资,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
  1.4.5 依靠社会力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和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2 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平时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发生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支援当地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市防震抗震指挥部设在市地震局。
  2.1 郑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1.1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郑州市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郑州市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郑州警备区参谋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地震局局长、灾区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科技局、市广电局、市人防办、市外办、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局、市河务局、郑州铁路局、郑州市红十字会、郑州供电公司、郑州网通公司等单位领导各1名。
  2.1.2 郑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接受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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