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林业。
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抓好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通过有效实施上述重点工程,进一步保护现有森林碳贮存,增加碳贮存和吸收汇。
6.城市废弃物。
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行环卫行业服务性收费、经济承包责任制和生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等措施,促进垃圾处理体制改革,改善目前分散式的垃圾收集利用方式,推动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鼓励企业建设和使用填埋气体收集利用系统。
(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工作。
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包括农业、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等领域,主要工作包括:
1.农业。
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适合新疆干旱区的科学合理的灌溉体系建设,着力搞好田间工程建设,更新改造老化机电设备,完善灌排体系。继续推进防渗渠道建设和节水灌溉示范,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继续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区。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大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盐碱和渍害治理力度,加快丘陵山区和其他干旱缺水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
推进农业结构和种植制度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扩大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种植,促进种植业结构向粮食作物、饲料作物和经济作物三元结构的转变。调整种植制度,发展多熟制,提高复种指数。培育产量潜力高、品质优良、综合抗性突出和适应性广的优良动植物新品种。改进作物和品种布局,有计划地培育和选用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
遏制草地荒漠化加重趋势。建设人工草场,控制草原载畜量,恢复草原植被,增加草原覆盖度,防止荒漠化进一步蔓延。加强农区畜牧业发展,增强畜牧业生产能力。
2.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
贯彻实施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对现有森林资源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对天然林禁伐区实施严格保护,使天然林生态系统由逆向退化向顺向演替转变。实施湿地保护工程,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遏制湿地面积下滑趋势。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质量,建立保护区走廊。加强森林防火,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预测预报、监测、扑救、林火阻隔及火灾评估体系。积极整合现有林业监测资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加强森林病虫害控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及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综合防治,扩大生物防治。
3.水资源。
强化水资源管理。坚持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节水为中心,全面建设可持续农业灌溉支撑体系,推动农牧区水利发展。加强水资源的宏观管理,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逐步推行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年度水量分配计划管理。注重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以生态建设为突破口,以节水为重点,以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骨干,全面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灌区续建配套、农村人畜饮水、城镇供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其它水源工程和饲草料基地灌溉等工程建设,加快防洪工程建设,提高抗旱能力,形成全区水利保障体系。
五、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区将采取一系列法律、经济、行政及技术等手段,大力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适应能力,加强科技开发和研究能力,提高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完善气候变化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本方案提出的目标。
(一)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政策和机制。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合理布局。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把区域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环境保护、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确定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