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发〔2007〕7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我国对气候变化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精神,推动我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适应我区气候变化的客观要求。
根据我区气象观测记录分析,近40年来北疆、南疆、天山山区年平均温度呈明显增高趋势,北疆增温率达0.36℃/10a,南疆、天山山区增温率达0.19℃/10a,北疆增温的幅度高于南疆和天山山区。
从北疆、南疆、天山山区近40年平均降水变化来看,年降水量呈持续增多趋势。在1959-1998年间,南疆增水率达4.2mm/10a。
以上观测结果表明,我区气候变化与全球和全国气候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但又具有显明的区域性特点:气候逐渐变暖,增湿势头不减,与此相伴随的暴雪、暴雨、低温冷害和干旱等气候极值事件频频出现,而寒潮天气明显减少,导致冬季增温高于夏季,光热资源变幅及时空分布发生变化。尤其是近10多年来,气候的明显变化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适应我区气候变化的需要。
(二)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应对未来新疆气候变化影响的需要。
根据国家科技部等六部委编制的《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预测,预计2070年我区地表气温将上升2.6℃,春季升温幅度偏大;降水增加率达到24%,冬季降水增加率较高。气候变化将可能产生以下影响:
一是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将出现变动。种植制度和作物品种可能发生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农业成本和投资需求将增加;潜在荒漠化趋势增大,草原区干旱出现的几率增大;气候变暖对畜牧业也将产生一定影响,某些家畜疾病的发病率可能提高。
二是对森林和其他生态系统产生一定影响。森林类型的分布北移,森林生产力和产量呈现不同程度的增加,森林火灾及病虫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可能增高;内陆湖泊和湿地萎缩,冰川与冻土面积将减少,积雪量可能减少,且年际变率显著增大,物种多样性受到威胁。
三是气候变化将引起我区水资源的变化。未来50年,受气候变化影响,塔里木盆地周围高山冰川将缓慢退缩,预计2050年前冰川融水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增长量较本世纪初可达25%-50%。由于水资源分布不均,我区部分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大,水土流失可能进一步加剧。
四是气候变化可能引起热浪频率和强度增加,由极端高温事件引起的死亡人数和严重疾病将增加。同时,气候变化伴随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引发的气象灾害的增多,对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的影响加大。气候变化也可能对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对某些区域的旅游安全等产生重大影响。此外,由于气候变暖,也将加剧空调制冷电力消费的增长趋势,对保障电力供应带来更大的压力。
为应对未来气候变化可能对我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十分必要。
(三)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需要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现有研究表明,气候变化对我区产生了一定影响,造成冰川面积减少、气温升高等,而且未来将继续对我区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产生影响。与此同时,我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相对较弱,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居民用能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将面临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