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6、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需提交特许人与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提交由所在地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开具的《福建省商业特许经营人直营店证明》;直营店位于境外的,应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经办的委托书。

  上述各项中凡申请人只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均须经发照(证)机关或所在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或省级以上连锁经营协会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验讫”章,签署校核人姓名、日期。

  跨省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直接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南楼323室申请并获取登录号和密码,或者邮寄至上述地址申请获取登录号和密码。

  (三)发放登录号。省经贸委对特许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特许人发放企业登录号及密码;对材料不全的及时要求申请人补齐;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人登录系统

  企业进入商务部网站http://txjy.syggs.mofcom.gov.cn/页面,在页面左上角的企业登录框中输入登录号和密码,点击确定即可进入企业登录页面。

  (五)修改密码

  如果企业第一次登录系统,为了保证用户的资料安全,系统会自动要求用户修改密码。

  (六)填报备案资料

  企业完成以上步骤以后即可正式登录系统,按照《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应提交的十项备案材料,在网上直接填报《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表》、《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营业地址登记表》、《特许人市场计划书》及下载《特许人承诺书》后签章,连同其他所要求提交的PDF电子版备案材料一并上传,然后点击“申报备案”。特许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一致。

  (七)通过备案。省经贸委通过网络对特许人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10日内予以点击“通过备案”,商务部网站将自动予以公告。对特许人提交的备案文件、资料不完备的,省经贸委可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并通过上述网站提交文件、资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