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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的数量和档次。

  1、大力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要以“植树节”为依托,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掀起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绿化美化泰城的新高潮,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增加城市绿量。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提升全民义务植树的热情,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2、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结合新一轮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步伐。道路绿化建设,要遵循《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所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促进道路绿地系统更加完善,形成绿树成荫、各具特色的绿色长廊。沿河绿化建设,要在疏浚、整治河道的基础上,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搞好水体沿岸绿化,形成特有的沿河风光带。老城区绿化建设,要在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和本地特点,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档次。居住区绿化,要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标准进行绿化,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改造的居住区绿化面积不能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要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屋顶、阳台等设施的绿化条件,大力进行垂直绿化,切实改善居住区的生活环境。

  3、加快泰安市植物园的规划、设计及建设。结合我市的地理特点及植物分布特点,根据植物园的功能要求,搞好植物园的规划定点,高标准设计,将植物园建设成集优良植物品种保护培育、引种推广及观赏游览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点,规划植物品种达1000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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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绿地更新改造和充实完善。彻底改变行道树及绿地中存在的缺株现象,体现原有的设计意图,展示城市绿化的最佳生态效益及环境效益,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对绿化景观维护的标准要求。从2006年起,下大力气对泰城的行道树和公园、游园、道路绿地进行苗木补植和更新工作,保证补植质量。2006年,补植各类乔木1900多株、灌木168300多株、草坪5177平方米,主要对校场街、泰东路等道路行道树进行树种更新,提高绿化档次;对泰山广场、金山公园、温泉路、普照寺路等21处公游园、道路绿地进行苗木补植,高标准充实完善植物材料;对东岳大街、温泉路等15条道路进行行道树的补植,改善道路绿化景观面貌,营造绿色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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