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事局。

  六、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完善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制度。 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地解决乱执法、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等问题。

  牵头落实部门:市监察局。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年内,对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规范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七、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制定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依法强化政府对行政应急的管理。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是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 积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扩大案源,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出庭,特别是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出庭应诉、答辩。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是加强县乡两级司法调解中心建设。 完善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
  牵头落实部门:市司法局。

  四是完善依法信访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方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将信访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牵头落实部门: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八、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的需要,逐步改善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条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