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政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继续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确保把我市贯彻落实《纲要》的年度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四五”依法治市和“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抓好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对《纲要》、《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使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落实部门: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事局。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行政决策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前的合法性论证制度,确保决策的主体、内容、程序合法。更加有效地发挥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等专家咨询机构的作用,逐步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进一步加强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及时制定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今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注意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发展旅游服务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努力提高文件制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