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规划,明确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
全市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经济强市、加快经济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相结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起抓,大力培植上市资源,积极推进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发展资金,尽快把企业培强做大,努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从2006到2010年,全市计划新上市公司6家,力争达到8家;从证券市场融资26亿元(含已上市公司增发、配股融资),力争达到36亿元。争取每个县、市、区和市高新区都有一家或几家上市公司;同时,按照“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培植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培植一批拟上市资源企业。
为顺利完成全市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制订了《泰安市2006-2010年企业上市规划》和《泰安市2006-2010年拟上市资源培植规划》(附后)。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并围绕我市确定的特种车、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电工电器、精细化工、生物工程和制药、食品饮料等六大主导产业,进一步拓宽视野,广泛挖掘和全面培植上市资源,努力使全市上市企业家数和募集资金总额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分类指导,推动企业多渠道、多形式上市
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要求,坚持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并举,主板上市和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并重。对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特别是在全国同行业名列前茅的龙头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帮助其选择走境内主板上市的路子;对目前规模不大,主业突出,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好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要帮助其选择走境内中小企业板或境外上市的路子;对自身上市条件不够成熟,业绩比较平稳的中小企业,可帮助其走资产重组、收购、并购、搭车上市的路子。同时,对已经上市的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其配股、增发的再融资渠道,帮助其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创造条件使其在资本市场上再融资,以膨胀企业规模,尽快做强做大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坚持依法规范改制。无论是对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都要严格按照《
公司法》和《
证券法》的规定,帮助企业科学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为企业上市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要加强与券商及中介机构的合作。在中介机构的选择上,要注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资质深、知名度高的中介机构,充分利用其人才、经验、信息、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全过程参与企业改制上市工作,为企业出谋划策,进行辅导,提高上市推荐成功率。三是对已经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要积极帮助其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使企业尽快通过国家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对境外上市企业,要帮助其把好中介机构选择关,积极做好向境外投资机构的宣传、推介工作,努力推动更多的中小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